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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者按:此书清晰梳理了中国统一多族群国家的历史脉络,指出了“天下”观和“夷夏之辨”的文化内涵,分析了历朝“因俗而治”多元化行政体制的利弊,认为清王朝在新疆实行的“分治”政策是近代民族问题的直接成因。
作者王柯,1956年生,东京大学学术博士学位,2001年起为神户大学研究生院教授,研究领域为中国传统国家构造和权力合法性问题、近现代民族国家与民族主义、民族与宗教问题、中日关系等。
(本文摘自《从“天下”国家到民族国家》第三章
20世纪40年代,西安出土了一枚刻有“凶奴相邦”铭文的玉印。学术界认为,这枚印可能是汉王朝送给匈奴民族所建属国官僚的。“凶”本应是“匈”,之所以用“凶奴”,说明匈奴对中国来说正是一个“凶悍的家伙”。
在秦汉时代之前,中国北方游牧民族的匈奴就已成为一个强大的游牧帝国,并不断给中国带来威胁。据《史记·秦本纪》记载,公元前318年,韩、赵、魏、燕和齐国就曾率领匈奴共同攻打过秦国。随着实行中央集权制的中华帝国的建立,匈奴对“中国”的侵略也逐步升级。因此,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,立即交给蒙恬十万人马,令其北上,将匈奴的势力驱赶至黄河以北,又修建完成了从临洮直到辽东的“万里长城”。独裁者秦始皇尽管拼命强调“皇帝”权力、权威的超时空性,但是他用来对付匈奴的最后手段,却是一个拒敌于国门之外的“万里长城”。
长城的修建并非自秦始皇开始。战国时代,由于战法由战车战转为骑兵战,战国七雄都相继修建了长城。不过,齐、魏、韩、楚等国的长城主要是为了防止“中国”的国家前来进犯而修筑的,而位于北方的秦、赵、燕等国的长城则是为了防卫匈奴的入侵而修筑的,秦、赵、燕的长城就是后来横亘于秦王朝北方边境的万里长城的基础。
万里长城也是当时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分界线。汉文帝时期投降匈奴的中行说,在向匈奴老上单于分析匈奴能够强于汉王朝的理由时说道:“匈奴人众不能当汉之一郡,然所以强之者,以衣食异,无仰于汉也。今单于变俗好汉物,汉物不过什二,则匈奴尽归于汉矣。”所以,他力劝单于,为了维持强大的匈奴,有必要将对“汉”的依赖限制在最低程度。但是,对于无力抵御强大自然灾害的游牧民族来说,以各种手段从农耕民族那里取得农业食品,势在必行。因此,在秦王朝与匈奴之间,就不断地重复着万里长城内外的攻防战。
秦末汉初,匈奴的冒顿单于破东胡,败月氏,在统一了沙漠以北地区,建立了一大帝国之后便开始南下,与汉王朝争雄。公元前201年,匈奴渡过黄河,于当年秋天攻占太原后又夺得晋阳。面对匈奴的进犯,次年,落成长乐宫,“行朝见之礼,无敢失礼者”,于是“方知皇帝之尊”的汉高祖刘邦率领大军北上,决心与匈奴一决雌雄。不料反被匈奴包围在平城,“七日不食,不能彀弩”。最后不得不用重金收买匈奴之阏氏(单于之妻称号为阏氏),令其向单于进言:“两主不相困。”刘邦因此才得以逃脱。之后,刘邦接受了刘敬的建议,“奉宗室女公主为单于阏氏,岁奉匈奴絮、缯、酒、米、食物各有数,约为昆弟以和亲”,不得不改变了对匈奴政策。
这种不平等的“二主之约,昆弟和亲”的关系,一直持续到汉景帝时期(公元前156—前140年)。公元前176年,冒顿以“天立匈奴大单于”的名义修书照会汉文帝:“各引弓之国并为一家。”将月氏、楼兰、乌孙等西域二十六国收归自己统治。公元前162年,汉文帝修书照会匈奴单于:“先帝制,长城以北引弓之国,受命单于;长城以内冠带之室,朕亦制之。……朕与单于为之父母。”要求匈奴停止向长城以南的进犯。
汉武帝之前的汉王朝与匈奴的关系,无疑是两个平等的主权国家。一部分学者将之定义为“一个国家(中国)领土上的两个民族”,这是对事实的一种扭曲解释。据《汉书·匈奴传》记载,单于的全名是“撑犁孤涂单于”,“撑犁”为天,“孤涂”为子,“撑犁孤涂”即为“天子”。这一时期汉王朝的对匈奴政策,可以说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。因为同时存在两个“天下”与两个“天子”的事实,是对“统一天下”的否定,完全不符合中国传统的“天下”观念。
然而,对匈奴和亲政策的实际效果远远低于预期目标。一直到汉武帝初期为止,尽管先后实行过九次“和亲”,但匈奴总是轻易地“绝和亲”,即撕毁和亲时的协议,根本未停止过对“中国”的侵犯,“小入则小利,大入则大利”。正如汉文帝在公元前174年给单于的照会中所说的那样:“背约离兄弟之亲者,常在匈奴。”司马迁也指责匈奴:“利则进,不利则退,不羞遁走,苟利所在,不知礼义。”“和亲政策”之下艰难维持的和平状态,实际上只是一种任何时候都可以遭到破坏的有限的“和平”。
汉王朝并非没有认识到这种“和平”的限度,所以在努力恢复经济的同时,从汉文帝时期就已经开始在上林苑反复进行军事演习,并试图通过向西北边境地区的移民来“实边”(充实边境),为对匈奴开战做准备。对汉王朝来说,以“和亲,通关市,给遗匈奴”为基础缔结不平等的“兄弟关系”,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策略而已。在各种意义上,汉武帝时期对匈奴政策的转变,都是一种理所当然。公元前133年(元光二年,另有一说为公元前134年),汉武帝曾计划将单于诱至长城以南予以歼灭,由于走漏了消息,计划以失败告终。“自是后,凶奴绝和亲,攻当路塞,往往入盗于边,不可胜数”,由此,汉与匈奴之间长期维持的“和亲”关系宣告终结。
其后,汉武帝于公元前127年、公元前124年、公元前123年、公元前121年、公元前119年等,先后共十三次发动大规模战争,在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之后,将匈奴的势力驱除到了大漠以北,并于河西地区设置了五个郡,此即所谓的“河西五郡”。公元前127年,汉修缮了位于河西地区的秦长城;公元前120年开始修筑现在的兰州市至酒泉一段的“河西长城”,公元前110年,又开始修筑酒泉至玉门关一段的“河西长城”;公元前102年,在匈奴势力已经退出的大漠南部,新修筑了“漠南长城”。因为“漠南长城”位于秦长城以北数百里或千里以上的地方,所以又被相对于秦长城称之为“外长城”。
公元前110年(元封元年),汉武帝率十八万大军巡视北部边境地区时,以“天子”的名义向匈奴发出挑战书:“南越王头已悬于汉北阙下。今单于即能前与汉战,天子自将兵待边;单于即不能,即南面而臣于汉。何徒远走,亡匿于幕北寒苦无水草之地?”公元前101年,汉武帝又以“齐襄公复九世之仇”的“春秋大义”为根据,发誓向匈奴复仇。匈奴的单于内心惧怕,向汉王朝传话说:“我儿子安敢望汉天子,汉天子我丈人行也”,承认“兄弟之国”的关系已经发生变化,表示匈奴不再要求与汉王朝平起平坐。
公元前121年(元狩二年),汉王朝与匈奴的关系又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。“秋,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,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归降。置五属国以处之。”关于五属国的国名,有各种的说法,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,即其地理位置都在长城以内,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甘肃省境内。
颜师古在说到“属国”的性质时指出:“凡言属国者,存其国号而属汉朝,故曰属国。”关于“属国”的详细内容,日本学者手冢隆义分析道:“都由典属国(中央政府中的部门)管辖,而由属国都尉直接监督指挥。投降的胡人生活于属国内,基本上是将投降部族原封不动地编入属国,但如果人数过多,则会被分割为几个属国。胡人的重要人物被册封为侯,靠食邑生活于长安,而其麾下的小王则与部下一起,从属于被汉王朝配署到各边境地区的属国都尉。至于属国内部,其本国原有的政治组织并未遭到破坏,王及其属下的千长依然存在。也就是说,匈奴的封建制度,在它的存在社会从庞大规模被解体为小规模的情况下依旧存在。”日本的秦汉史研究大家镰田重雄也支持这一观点。
关于汉武帝建立属国的目的,手冢隆义和镰田重雄都认为:“由于投降的胡人大量泛滥于汉王朝国内。……即使是坚决执行优待投降者这一怀柔政策的汉武帝,也无法让这种状态继续下去。于是让胡人生活于黄河以南,保持自己的习俗,自给自足,同时担任防止匈奴侵犯的任务。汉武帝这样做的目的在于,既能节省用于投降胡人的开支,又能做到以夷制夷。设置五属国可谓一举两得之举。”但是,即使是有节省费用的目的,也只不过是汉王朝属国制度的一个很小的侧面。武帝曾于公元前138年许可东瓯国的民众,公元前110年许可东越的民众移居中国内地,如果按照属国制度有一举两得之说,在这里设置属国才符合逻辑,但事实上汉王朝却并没有这样做。
镰田重雄在其著作中说:“不用说,前汉的属国设置主要是针对匈奴。”值得注意的是,汉对南方和东方的农耕民族所做的是导入郡县制,剥夺其作为独立国的地位,使其成为“内属”;而对西域的绿洲国则仅仅是要求宗主权,使其成为“外臣国”。但是,为什么只有对匈奴才设置“属国”呢?其实,汉的对匈奴政策一直都同时具有怀柔和牵制两种性质,属国的设置也正是一种为了实现这两个目标的手段。
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载:属国“稍有分县,治民比郡”。由此可知,“属国”在行政上与郡处于同级,并不拥有主权。在万里长城之内设置并不改变传统社会构造和社会制度的异民族之“国”,已可以看出属国制度具有的怀柔性质;但是根据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记载:“武帝元狩三年,昆邪王降,复增属国,置都尉、丞、侯千人。”也就是说,与在“中国”的郡中设有“相”“尉”“监”相比,汉王朝向属国中则只派遣军事长官“都尉”。设置于边境上异民族地区的属国都尉的工作,就是监视异民族,属国事实上是一种被置于军事管制之下的特别行政区。汉王朝对匈奴政策具有怀柔和牵制的双重性质,它是以存在着一个强大的匈奴帝国为背景而产生的。但是在公元前60年,匈奴陷入内乱,到了公元前57年(汉宣帝五凤元年),匈奴陷入五个单于并立的状态。其中之一的呼韩邪,为了取得汉王朝的支持,于公元前51年来到“中国”,“入朝”“称臣”。呼韩邪单于曾先后三次“入朝”,由于匈奴单于来中国“入朝”实为前所未有之事,所以汉宣帝给予呼韩邪单于以超过了诸侯王的特殊礼遇。但是“入朝”本身就意味着双方的关系是一种“君臣”的关系。汉宣帝赐予呼韩邪单于一颗“匈奴单于玺”的金印。“玺”本义是“君主之印”,但是这种授受关系又表示匈奴的君主是由汉的天子所授予、所承认,也就是说,匈奴的单于最终还是汉天子的臣民。
从公元前53年开始,呼韩邪单于及其后任的四位单于,先后共向汉王朝送来九名“侍子”。“称臣”“入朝”“质子”制度的形成,意味着由呼韩邪单于系统的匈奴组成的“属国”,实质上是与西域各国一样的汉王朝的“外臣之国”。汉取得了对匈奴的宗主权,汉王朝的皇帝与匈奴单于之间的关系也不再是“兄弟”,而是变成了“君臣”。通过二百年来对匈奴的政策,汉王朝最终把在“天下秩序”中只能有一个中心,而不能有与自己对等的存在的理想变成了现实。司马迁曾经对匈奴进行了很苛刻的评价:“利则进,不利则退,不羞遁走,苟利所在,不知礼义。”有人说司马迁说这句话的目的,是“将匈奴的文化作为一种‘文化’来有意识地进行评价”,这完全无视和武断曲解了司马迁对匈奴的蔑视。有人极力说明中国和匈奴自古就友好相处,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,这种说法反倒是在否定“中国”因自身的文化力量而具有不断壮大发展功能的事实。
著者:[日]王柯 著
出版时间:2020.03
出版社:世纪文景/上海人民出版社